帶薪休產假是職場孕媽的“特權”,雖然國家有相關的產假規(guī)定,但每個省份具體的產假天數(shù)還是不一樣的,所以孕婦應根據(jù)自己所在地的政府政策來合理的休產假。那么深圳的最新產假規(guī)定是什么樣呢?在深圳工作的孕婦可以休多少天的產假呢?
深圳產假多少天?
首先要知道的是,在深圳也已經沒有晚婚晚育假了,也就是說在深圳工作的晚育孕婦和一般孕婦的產假是一樣的。深圳最新產假規(guī)定將執(zhí)行國家與廣東省的有關規(guī)定:
1、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生育子女的孕婦,可享受正常產假98天+獎勵假80天,共178天。
2、如果是多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;如果是難產的,增加產假30天。
3、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產假15天;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產假42天。
深圳產假天數(shù)總結:
生育一胎:正常產假98天+獎勵假80天=178天
生育二胎:正常產假98天+獎勵假80天=178天
難產:正常產假98天+獎勵假80天+難產假30天=208天
多胞胎生育: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
男職工看護假: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5天
女職工生育津貼相關規(guī)定:
1、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,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,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;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,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。
2、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(yī)療費用,按照生育保險規(guī)定的項目和標準,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,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;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,由用人單位支付。
相關推薦
相關詞條
4
11
12
13
14
16
17
18
19